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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亭外(外二篇)

钟硕

长亭没有名字,藏身于黔西北某地的大山深处,顶是茅草搭成的,右面连接一条窄窄的泥巴路,路边是高寒地区常见的乱石和望不到头的蕨类植物,左面就是往山腰的这一边,可以看到一条通往远方的盘山公路。长亭是山那边的人们送别亲人去城里打工时的“最后一站”。

在我们的镜头里,盘山公路越来越细长,一边是高高的山壁,另一边是悬崖,几乎看不到人烟和歇脚处,据说在它十几里外有一个到州府S城的长途汽车站。每年过完春节后不久,大约初四初五的光景,主要由男丁们组成的民工潮就开始从这里大量涌进都市。

早春的山体微微发黄,寒冷的风把山民们的脸吹得发红,嘴里吐出的气在阳光下像一缕缕快速移动的雾。他们的脸上并无影视作品里送别时的依依之情,也毫无古时文学作品里的那种抒情特征,有的看上去甚至有些木讷。

古时驿道上大约每十里设一长亭,负责给信使提供住宿、给养等,后来慢慢便成了人们行路驻足和分别相送的地方。尤其是在文人的吟咏里,十里长亭完全就是送别地的代名词,时常伴有眼泪、杨柳和美酒等字眼。“送君十里长亭,折支灞桥垂柳”曾是我脑海里固有的古人送别时的经典场景,这与我们摄像机录制到的一幕并没有多大的关系。

这个长亭,它的十里之外并无另一个长亭,它的远方是都市。它见证的只是无数大山深处的人们走出来,去到城市里打工谋生。

泥土始终是沉默的。只有泥土知道行人最真实的表情其实在足底,它们彼此隔的最近,它们全都是黑色的,从来不言语。

接下来的镜头是一杨姓的人家。主人叫杨龙武,他和他的女人正在地里挖土。土层很薄,那些青菜仿佛长在岩层里一样。几个小孩和一条黄狗嬉闹着,看上去其乐融融。摄影师同杨龙武打了个招呼:“过年好啊,今年杀年猪没?”杨龙武有些腼腆地笑了,摇摇头。在这个村子里哪家如果过年没杀年猪,多少是有些寒酸的。

“村里的年轻人出去很多,怎么你没出去呢?”显然摄像师希望杨龙武能多说几句话。杨龙武说他有三个孩子,老大刚上小学五年级,家里还有年迈的祖母,母亲身体不大好,身边不能一个男丁也没有。不过他刚满17岁的弟弟杨龙文要外出打工,明天吃完早饭就走,去省城贵阳,是头一回出大山。

摄像师一听有戏,马上就决定跟拍这一家子。杨龙武还算好客,答应一定好生配合我们的工作。他有些自豪地告诉我,9年前他们村里没有一个人外出打过工,他算是开山鼻祖,村里的打工潮是他带动出来的。我很好奇,他又是怎样想到要外出打工的呢?他不好意思地说是因为邻村的几头耕牛吃了他家地里的包谷苗,去索赔时对方先动手打了他,他回击下手太重,把人家打成了重伤被判了两年劳教。出来后就不想马上回村里了,在外面打了几年工后,用积蓄把家里的土房换成了石头房。这在村里被传为佳话。

就是这么一个突发事件引发了这个村庄的民工潮。以致于一个被遗忘了许多年的茅草亭子一改往日的冷清,一夜间又热闹起来了。后来我们得知,直到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这里还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

次日我们很早就去到杨龙武家。房子不大,只有三间房,堂屋较宽敞一些,隔出的一个小空间里放有张小木床,挂的蚊帐已被柴火熏成了黄黑色,这应该算是杨龙文的卧室了。镜头里一家老少正围着一盆炭火吃早饭,火上架有一个锑盆,里面是沸腾着的酸菜和洋芋,没有一点油星,蘸水碟里是兑了酸汤的辣椒面。感官上很难让人有胃口,但同期声里他们嘴中不断发出哧溜哧溜的声音,又感觉应该还是很可口的。

摄像师的镜头始终以杨龙文为主。小伙子看上去很内向,脸上看不出那种头一回出远门的兴奋。他第一个放下了碗,用手背揩了几下嘴,不急不忙地走到墙边拿出一把牛角梳,反复对着墙上的镜子梳他的头。旁边的凳子上放了一盆清水,他不时会蘸些清水往头上梳去,仿佛那不是水,是上好的发油。昏暗的灯光下,他微微躬着脖子,黑得晶亮的眼睛稍向上,直愣愣地盯着镜中的自己,除了梳头的那只手,身子几乎一动不动,偏长的头发湿漉漉的,被反复梳成了各种比例的分头。

这时做母亲的要给他30元钱,一堆零票裹得像一个卷筒,一把塞进他裤兜里,说是自己唯一的积蓄,只能这样了。并叮嘱儿子打工所得要计划着用,没积蓄也不要紧,只要能学门手艺,长长见识,关键是要回家过年,回来头一天千万不要去赌博,不要侥幸地以为能赌赢别人。可不要像村里的某某输得精光不敢回家过年。

杨龙文一直不停地梳着头,眼睛都没眨过一次,仿佛什么也没听见。这时杨龙武插了句,你的头发太长了,该剪短一点再走。杨龙文回了句,到时候再看,城里人留多长,我就留多长。

整个过程杨龙文就说过这么一句话。后来才得知,出门前杨龙文把兜里的30元钱悄悄塞回了母亲的枕头下面。

经过十几里的山路,画面又切回到了长亭。已有不少外出打工的山民走在那条盘山公路上了。都说要致富先修路,可是谁会知道致富之后等待人们的又是什么?

亭子内外早已站满了送别的人们,男女老幼都有,大多显得很平静,甚至连挥挥手的动作也鲜有看到。杨龙武家就他一个来送杨龙文,一路上兄弟二人没怎么说话,或许是在人前不好意思做交流吧。

在摄像师的引导下,杨龙武大致介绍了一下本村的乡民们外出打工的情况。他们一般每个月都会汇钱回家,有的几年才返乡一次,有的则是一年一次,大都是在过完春节后的一周内较为集中地返回城里。他们中有的进城后嫌体力活太累又被城里人看不起,劳动所得应付完衣食住行后所剩无几,于是干起了偷摸扒窃的勾当。也有滋事打架的,打架打死的有两个,个别的还坐了牢。不过大部分人家的生活水平还是得到了一定的提高,所以打工潮越来越壮大,以致于土地荒了几年都没人种。

“你们村出过大学生吗?”摄制组问道。杨龙武摇摇头。想了一会,答非所问地讲述了另一件事,说是附近哪个乡里的有个孩子考上了大学,但前些年被冻死在回家的路上了。他是放寒假回家,身上的钱只够他坐车到州府S城,他只得顺着这条盘山公路步行,爬到梅花山时天已黑尽,大概是又累又饿,只好坐在路边的一块石头上休息,一不小心竟然睡着了,第二天过往的车子发现他时他已被冻硬了。

杨龙文一言不发地听着哥哥和摄制组的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给人以置身于事外的感觉。画面里的山民陆续地沿着盘山公路朝山下走了下去,三五个人一群,个别的还染了黄头发,神色也比较自如,显然外出打工已有些年头了。在亲人们的注视下,他们离长亭越来越远,身影渐渐变小,最后消失在公路的拐弯处。摄制组问杨龙文今后有什么打算,他笑了下仍是不接话。杨龙武接过话头说头晚弟弟已跟他讲过了,希望来年回家过年时家里能杀得起一头年猪。摄像师愣了下,嘴里蹦出一句“好,好,祝福你,心想事成!”

很快杨龙文也加入了下山的人潮中,其间他没有回过一次头,多少显得有些不自然。当然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他就该是这个样子,他原本就没必要自然地面对我们这样的局外人。正如杀得起一头年猪是他眼下最真实的目标,我们又能说什么呢?

镜头里只有长亭纹丝不动。流向远方的人潮,摇曳的树枝,枯黄的草丛,飘动的衣衫和发丝,人们嘴里呼出的白气,什么都在晃动着。

脑子里忽地闪过一句在一本杂志上看到的话:“每一个往返于乡村与城市之间的灵魂都被造物主上了魔咒。”是啊,有谁能拥有或是乐意相信某种先验式的点化?我们不过都是光阴的过客罢了。我们的生老病死如此稀松平常却又令人千回百转,无论乡村还是都市,每一人都活在他自身的亏欠感里。人类从远古的洞穴一直走到今天高度发达的信息社会,在贴心贴肺的都市里,留存下那么多的书籍与知识,那么多的主义和道理,那么多的技能,到底能否如实了知那最后的足印呢?

一个人的遵义

前些年有一次回遵义为母亲过生日,刚下火车就看到站台上拉了一条醒目的横幅:欢迎您到遵义革命老区旅游!就我这岁数的,看到老区,革命和闪闪的红星一类字眼,心里怎么都会感到一种亲切。继而想过去一直没这说法啊,这该是出自开发地方旅游业的一种产物吧?概念里的革命老区是指井岗山、大别山、蒙山一类,指有着共产党的组织和革命武装,发动了群众进行打土豪、分田地、分粮食和牲畜等运动,并建立工农政权,进行武装斗争坚持半年或一年以上的地方。红军只在遵义活动了三个月,他们走后留下些什么规模的机构与驻军,是否形成过固定而长期的根据地,我真的不大了解。当然了,不管怎么讲遵义因为“遵义会议”而扬名天下,它是历史名城,这个无可非议。外地人可以不知道贵州,不知道省会贵阳,但没有不知道遵义的。

一些外地人总以为遵义是个大都市,应该很繁华,但我的回答总让他们失望。我曾在飞机上碰见一位外地人,他问道:“你们贵州在四川吗?”

“不,贵州就是贵州。”

“那贵州在遵义了?”

聊了一会儿,这位兄台就反过来推衍道:“如果贵州的遵义不能算是老区,那就应该是革命时期的大后方了。书上不是说抗战时好多人躲这边来了吗?”对此说法我更是云里雾里。脑海里的大后方似乎早有模式,几乎就等同于革命电影里大上海十里洋场式的繁华,等同于那些纸醉金迷和红男绿女。

遵义从未给过我任何繁华的印象。倒是儿时的小画书和电影里,那些藏身于敌人大后方的地下工作者们,大多为俊男美女,华衣美食,常出没于灯红酒绿之中。对他们赤色使命以外的那些,我曾遐想万千却不敢声张。

令我最为向往的莫过于那些国民党的女特务了。她们总有着迷人的披肩长发,穿戴船型帽和美式戎装。以至于长大后当我想起妖娆、风情一类的字眼,第一时间跳入脑海里的就是这些三、四十年代的女特务们。而这些,我自然无法与三、四十年代作为大后方的遵义联系起来。对于遵义,我唯一能确认的是自己十七岁以前的岁月都属于它。

都说一个成年人的精神轨迹,大都是出自于对其童年记忆的解构之中。成长,往往是一夜之间的事情。总有一些事物会不由分说地进入我们的视野,进入我们的内心,甚至成为我们记忆里的最强音。大约十二、三岁那会儿,遵义曾让我联想到“快乐就等同于为所欲为”。它正在发生着匪夷所思的变化:被父辈们称之为流氓阿飞的那一拨少男少女们,开始烫头发,戴墨镜,穿裤脚很大的喇叭裤,男的清一色穿花衬衫,无论有没有傲人的胸大肌,他们基本上只系最下面的那个纽扣;女的则浓妆艳抹,披肩发、高跟鞋,整日拎着三洋牌录音机四处招摇,放的歌曲大多为《香港之夜》《美酒加咖啡》一类。我从没想到过靡靡之音竟然如此动听。每当邓丽君的歌声掠过我耳际,我的目光就会紧跟着这些流氓阿飞们漫向远方。

他们一个个看上去都很炫酷,仿佛谁也不配过问他们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心里想的到底是些什么。那神色好像整个遵义都只属于他们。为此我总是心潮澎湃不能自已:如果做流氓可以这样快乐和自在,我为何不可以成为这样的流氓呢?可惜我那时候年岁尚幼,跟不上趟,家教又很严,连大声嚷嚷自己的真实想法也不会。但我内心非常清楚,同为遵义人,他们的青春比我自己的青春更令我有想象的乐趣。

后来家住遵义水巷子,屋后面就是湘江河。小巷和黄昏的河水让我感觉到遵义其实更像是个清雅的小镇。它有悠悠的石板路和夕照,有清澈的河水、暗绿的青苔和捣衣的妇人,有河风扑面,有小舟和把水波带向远处的一群群鸭子。而那些曾被称之为流氓阿飞的少男少女们则相继恋爱、结婚和生子,一如他们的父辈一样过着起居正常的凡俗日子。

而今的遵义已是一个小型化的都市了,湘江河也有些微微的发黑,每次回到家乡,如果不听到乡音,我会有种不知身在何处的错觉。蓦然回首,我发现遵义竟是一个真正被省略了历史的城市。至少我的成长记忆里,它的历史不够真切,它没有可感可触的体温和弹性,它没有让我接受过关于它自身历史的教育或资讯。所以它没有上古,没有神农氏,没有秦皇汉武,没有唐宋元明清……在这个古迹并不多见的历史名城,更没有我能够遂愿绽放的青春期。是的,关于遵义,除了遵义会址及其赤色印象外,能装点我记忆的似乎不多。

家里尚有一张老照片,看上去有些发黄和模糊了,是母亲和五岁的我在遵义会址前照下的。那是个夏季,我穿了件印有“女蓝五号”的红色运动衫,有些怯生生地站在母亲前排,母亲穿一件白色的的确凉短袖衫,十分规矩地站着,双手轻放在我肩上。那时的风,把我和母亲的头发都吹得有些零乱。太阳很大,我们都微微皱了鼻子,但仍旧还是挤出了一丝笑容。

岁月悠悠,流水不复。如今的人们依旧会乐此不疲地站在遵义会址前照相,这里已是一个经典的背景了。无论是遵义人还是外地人,大凡到遵义会议纪念馆游玩,大都有着这样的照片。从上个世纪下半叶至今,天下真不知有多少这样的照片。以至于我们脑海里想起遵义,遵义会址的形象自然就会跃入眼前。包括那些地图和导航手册,遵义牌香烟和众多商品的外包装等等,无一不是在大肆昭示天下,遵义就等于遵义会址。可是作为一个遵义人,遵义会址又能等于什么呢?我曾和母亲闲聊道,好像五岁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去遵义会议纪念馆玩耍过了。母亲淡淡的说,嗯,那时候物价真是便宜,门口一碗米粉7分钱,夏天也没有现在这么炎热。

朝圣者

去拉萨旅游时认识一位藏族老阿妈,是位虔诚的朝圣者。通过她,我认定现代文明在她心里的分量比我想见的还要轻。老阿妈曾说过,汉人虽然福报好,过得挺舒服,但享乐太久了容易丢掉祝福和感恩的心肠,然后就容易徒增烦恼和痛苦。当然这是听她在拉萨当兵的儿子转述的,她常叮嘱她的宝贝儿子不要学我们汉人成天吃喝玩乐,要好好学佛。佛才是唯一的榜样,其他的人都不是。

老阿妈从阿里那边过来,儿子带她刚住进酒店时,听说一晚上元,心疼不已,执意要去睡大昭寺门口,觉得儿子买了单也不成,因为这些钱可以省下来去供佛。在大堂里,做儿子的竭力说服着自己的母亲。老人则是一脸的不安,日照与风霜让她的脸上布满纵横交错的沟壑,仿佛阳光与岁月在这些皱褶里说着另外的密语,令你不由分说就产生信赖感。需要我帮忙吗?我上去问了一句。做儿子的给我做了翻译,我才明白了老人的用意。

没想到老人就住我隔壁。我笑着对老人家说,你苦了自己去供佛,佛会心疼你的。老人咧嘴笑了,说不苦不苦,佛是天地间最尊贵的,有着最圆满的慈悲和智慧,值得我们供奉。看着她满脸单纯的笑容,我有些迷茫地问了句,你心中的佛到底是什么样的呢?做儿子的赶忙翻译道,佛是智慧和觉悟的代表。我没再接话。或许这就是朝圣者的信念吧?

在我看来,那些伫立于庙堂里的木头佛像只不过是我们自己心灵的外化——当一个人有了终极的依靠,他就乐意把自己对天地间那未知的一切,那些敬畏心,求索之心,以及对自身理想人格的追求安放于此。据说佛门是反对偶像崇拜的,后人拜佛(像)更多是为了“见贤思齐”,以期折服对自我的错误执著,比如贪婪、嗔恨、傲慢和自大等等。所以从理论上我相信若要开启所谓的佛性,得到智慧、觉悟和安乐,采取一定的方式方法进行自我矫正与提升是很有必要的。不过话又得说回来,真正面对一个朝圣者时,我多少有些困惑和好奇。

像大多数藏族妇女一样,老阿妈把人生最美好的年华献给了家庭,最后要以这种特别的方式来“颐享天年”。朝圣对于藏族老人来说不过是用余生完成一个自小就有的美梦。据做儿子的介绍,他的父亲已于前年去世,临终前老人用石块敲下自己的一颗牙齿,托付给老伴,要她朝圣时带到拉萨,一定要将它放置在大昭寺觉沃佛殿前的一根木柱里。据说这根普通的木柱缝隙里,填满了其他许多未能抵达终点的朝圣者的牙齿。这些牙齿是最纯洁的供品,可以代表朝圣者的肉身和灵魂。

老阿妈每天起得很早,她的路线和其他朝圣者一样,是沿着拉萨自古流传下来的三条路线——廊廓(大昭寺内围绕主殿觉沃佛的廊道)、八廓(即八廓街,右绕大昭寺约两公里长的街道)和林廓(围绕拉萨老城的街道)。看着她蹒跚而坚定的步履,我渐渐能够想象如果某一种爱美好而长久,它值得我全身心地去面对时,我也会这么忘我和单纯,我也乐意交付自己,彻底地交付自己。

把自己彻底地交付出去,一直是我未了的心愿。有时独自面对天地,心里不免委屈,觉得自己差不多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好人,可是心存美好与良善又如何?我多像是一件被城市与乡村相互退订的礼物。所以要不停地去旅游,带着猎奇与沮丧,大江南北跑个没完,却从未向内探知过心灵的秘密。

是的,这些朝圣者抚慰和矫正了我。在大昭寺旁,从清晨五、六点钟开始就有许多藏人在那里绕八廓街,有无数如老阿妈一样的朝圣者在那里磕等身长头。每天他们聚集在那里,先点燃柏枝,让天然的香气随烟雾弥漫在空气里,然后欣然地为了心中的神明交付出自己的身心。看着他们的身影,我不得不相信这世上只有对信仰的交付是最纯粹的,因为完全不带一丝世俗里的勉强和扭捏,更不会患得患失,完全是发乎内心的主动与热忱。

或许是受了老阿妈的感染,这一天我也起了个大早,专程赶到大昭寺门口坐了一会。天空呈瓦蓝色,还没完全亮开。早晚的天气比较寒冷,密密麻麻的朝圣者谁也不说话,呼着白气,默默地各行其是,仿佛开口说话就会吸入更多的寒气似的。他们笃定地望着前方,双手合十,举过头顶,把自己的身体不停地往前倾下去,然后再站起来,就像要把自己整个的身心全力射出去,似乎前方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温暖的光明之境。

他们重复着,毫无倦色。坐在石阶上,我静静地听着他们的身体和大地摩擦出“唰——唰——”的声音,整个大昭寺的清晨就只有这样的声音。在藏人的心中,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千里迢迢来到拉萨的大昭寺和布达拉宫朝拜,以清净的心意添置一些供品供佛。他们有的甚至三至六年中三步一拜地经过沙漠、雪山,草地,餐风露宿,历尽千辛万苦,一路尘土飞扬,颠簸不堪,吃的食物只有糌粑,为的是一个同样的愿望。

所谓朝圣就是朝“寂静处”——特指能熄灭烦恼和得到智慧的地方。大昭寺里的这尊释迦牟尼佛像叫“觉沃佛”,在藏族人心中的地位无以伦比,“觉沃”在藏语里就是“至尊”的意思。朝圣者这种虔诚是深入骨髓的,几乎是一种本能,就是死在朝圣的途中也无怨无悔。他们相信佛菩萨的存在,就像我们相信蜂蜜由蜜蜂酿成一样自然。

作为被科学“洗脑”的我们,吃着地沟油、苏丹红和三鹿奶粉,像一群身不由己上了发条蹦达不已的机器。看完《阿凡达》后我越发明白,如果人类注定都是一场梦,是一次蓝色球状幻觉中的生灭体验,我祝福藏族人民得到一种慢。我的初衷不是对物质文明与社会进步的否定,更不是要漠视一个民族的生存与发展,而是指人类应尽可能“保鲜”美好的性灵与天趣。我知道这个是悖论,所以只能算是一种祝福——祝愿这些善良的人们更长久地“乐在其中”。

这个清晨,我在这片奇特的土地上,几乎忘了都市里的一切,甚至忘了那个熟悉的自己,我和这些虔诚的朝圣者一样,等着阳光慢慢从东方升起,任第一缕阳光从头顶缓慢盖到双脚,这过程温暖而平静。

责任编辑丨何冰凌

味觉小辞典

钱红莉

一、苦

不晓得为什么,一直爱吃苦味的食物。

除了中药的苦,苦瓜应是这个世上第一苦的食物。每次在超市都挑老一点的,嫩的几乎不苦。清炒苦瓜,趁热吃,才够苦。凉了,苦味淡些。一条苦瓜,正中剖开,去除籽粒,斜切至两三厘米的段,配一只红椒,拍几瓣老蒜,锅烧至起青烟,倒油,猛火炝,激点冷水,口感爽脆,苦意袅袅。整个酷夏,就着一盘炒苦瓜,吃下一碗饭,其余的菜,皆可省略。

每次把苦瓜炒好,趁热搛一片放嘴里,越嚼越苦,苦意丛生,及至弥漫整个口腔——无比热爱这样的苦味,仿佛我的整个口腔都在演绎一部西方古典交响曲那般宏厚博大的苦,苦得隆重肃穆,苦得倒海翻江,仿佛整个精神之上的苦,都集中在这一片苦瓜上——我把一生的苦都呈现了出来,于舌上重温,辗转,食之慰藉……

其次,是苦菊,适宜凉拌。生姜、老蒜、小葱切至碎粒,入滚油中炸至金黄,凉一会,倒入苦菊,佐以醋、麻油拌之,食在嘴里,却是甘甜。孩子说:是苦的。他的味蕾稚嫩,纯洁,精准,我的味蕾却再也触摸不到苦菊的苦意,这么多年遍尝酸咸辛辣,大抵早早退化了,品过苦瓜的厚苦,苦菊的微苦,则一笔带过了。

新春的马兰头也有苦涩,僻野之物,历风霜经严寒,苦是有一点的。苦原本就是用来积淀的。凉拌之前需要焯水,再把它们团在手心挤干,杂以米醋、麻油凉拌着吃,苦味便淡了,隐了,不见了。莴笋叶也苦,与马兰头一样,焯一下水,再下油锅爆炒,吃起来甜丝丝的,非常可口。在春天,莴笋叶比青菜不知要高几个档次。

清明以后的蒲公英也苦,不易凉拌,可以挖回来晒干,煮水喝。

这世间所有的苦味,都可用来清火消炎之用。

我老家水中有一种植物,村人唤作“扛猫骨子”,生着细针样的苍绿叶子,水下根系铁锈红。如若谁患了牙痛,涉水挖一棵,煮水喝。所谓扛猫,即青蛙的俗名。青蛙喜爱将卵产在这种植物细针样叶子上,故名之——“扛猫骨子”。它一定有学名,被珍藏于《本草纲目》里。

春茶苦不苦?也苦。可是,苦后回甘的美,哪个能替代得了呢?莲子芯苦吧,苦过以后,整个回甘的甜几乎把舌头淹没,让人久久沉醉,迷恋。一小撮莲子芯,闻之,清气扑鼻,于开水中翻涌,涅槃,自老绿变苍翠,仿佛一座山的碧色次第来到目前,叫人瞬间产生居山的渴念,梦境里均是溪流潺潺……

莲子芯属大寒之物。有一回,吃鱼上火,想起来泡一小撮,喝下去,不及半小时,胃疼难忍。胃寒的人消受不了这么好的东西。有一天,突发奇想,可不可以与枸杞同泡呢?后者温性之物,两两中和之,既消了火,又温了胃。

小时候拉肚子,也不见外婆送医,她烧中午饭时,将锅巴烧至焦黑,冲水给我喝。锅巴汤真香啊,把水喝下去,再嚼被泡软的锅巴,焦苦着,又格外透出余香——建立在苦味之上的香,是峭崛的香,越吃越上瘾的香,至今留在味蕾的记忆里,适合于下雨的春夜打捞。

苦的反义词是甜。比起甜来,苦要有格局得多,它是深刻的,醇厚的,有蕴藏力的,可以承担一切的不幸以及伤悲。中国有一个俗语叫,虽苦犹甜——莫非吃尽苦头的人生才配得上日后的醇厚甜蜜?太过和顺畅达的生活,轻如鸿毛不值一提的,没什么建设性的肤浅的一马平川?而苦的,才是沟沟槽槽坎坎坷坷成就来的千丘万壑的苍烟浑厚,更有质感的,值得写进回忆录里留待日后凭吊的印刷品?

一年年,我们都在吃苦。古语有:知苦就苦,不知苦就不苦。活着,原本就是很苦的事情。我们在不停地学习,无非怎样将苦化为甜。

甜蜜的,总是短暂易逝,比如爱。

爱是苦忧参半,爱是酸楚杂陈,无非两种境地:得不到;得到了。得不到的,都化作了日后的天鹅肉,其不可多得的芳香长长久久飘荡在爱的祭坛;得到了的,都从一捧珍珠化作了骨碌碌的死鱼眼。

实则,说来说去,还是没有说到最苦的食物。不,不是食物,是药。

谁能苦得过中药?

一直喜欢翻翻《本草纲目》,不是没有缘由的。我的身体经常性出岔子,也非大病,但,终归引起不适。情志郁结,愁多伤身,一个身体不好的人,会反过来影响情绪,所谓性情寡欢。气郁是少不了的——纵然这么几年也加入到锻炼中,但气息郁结,非一日之功,得慢慢调和。许多病均来自气郁,郁则不通,导致不是这块痛,就是那块痒。我孩子都知道“痛痒相关”这个词。

不得不喝点中药了。

——春上正在喝着。舌头已经盲掉,反而不觉得苦。一边听勃拉姆斯,一边喝。喝这样的苦药,不可品尝,更不要一口一口地抿,一气倒灌下去,咕噜咕噜,像一个人拨动和弦,回声急速划过空气,琴音与手指发生共振——我的身体宛如一部交响乐,什么样的乐器共鸣均可承接住,是勃拉姆斯的第二钢琴协奏曲,叮叮咚咚中,日子一寸一寸流淌……窗外昏阳,原本的光芒被浓重的雾霾所遮蔽,让人顿失眼界。困在家里,深陷精神的黑洞。最怕的就是这样的时刻,非逃离不可,去到深山,是不可能的;去到人声嘈杂的肯德基,坐在吧台的拐角处,用笔在本子上写点什么……静静置身人间的热闹中,真是苦。

一直迷恋咖啡的苦香。近年,一直受困于睡眠,想喝,而喝不得。每每上班之际,同事们一边开电脑,一边把咖啡泡上……那份苦香奔我而来,久久缠绕,令人百爪挠心,肝肠寸断,味蕾瞬间条件反射,唾液肆意……觉得自己真是苦得很,何至如此境地,人生何等惨淡,连一杯咖啡也无福消受?

行脚僧苦不苦?不苦,他日行数十里,慢慢地,以身体的困苦去修行,让精神抵达一个又一个的极限,度一切可度的,也是一种自我完成。

这世间,苦,也是一种成全。唯有苦,方能成就人,重塑人,让人不断地有一个个全新的自我。

二、辣

第一次吃辣椒,被辣哭,是在小城芜湖。彼时,暂且栖身于一家私人报馆。偶尔,社长兴之所至,会领着我们一帮小年轻赴宴,当然由社长自己掏钱了。

那天黄昏,我们来到报社旁边的一家餐馆。社长挥斥方遒,刷刷刷点了几个菜。首先上来几个凉菜,末了,服务员端来一盆虾,活蹦蹦的青虾,须子老长,小妹妹手里拿一瓶白酒,咕噜咕噜地,一瓶酒迅速倾泻至虾丛中,迅速拿一只白铝锅的盖子闷住。虾子被白酒呛得痛苦难言,出于本能会四处逃窜,若不用锅盖挡着,会跳得满桌都是。不大一会儿,所有的虾子都被醉昏,众人一边喝酒,一边剥虾吃。实在接受不了这种残忍的吃法,无奈得很,就把筷子随便伸到别的菜碟里,搛到哪样是哪样,胡乱往嘴里填。那家餐馆灯光幽暗,根本看不清菜的品相,一直盲目地吃,及至吃到一嘴辣椒,顿时,口腔里像被点着了一团火,激烈地燃烧起来,每一寸味蕾微小的触须都在喊救命,又无法自控地往下咽口水,喉咙也在喊救命,出于自卫,呛得咳嗽连连。这个时候,最不要脸的事情发生了——眼泪竟然不争气地往外滚。主观上并非打算要哭的,可能因为太辣了,味觉出于本能的委屈,强行指挥泪腺决堤……它要用眼泪来昭示天下——我所寄居的身体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味觉侵犯。

见我如此狼狈,社长顺势也尝了那盘菜,郑重发话:嗯,是辣!没事没事,喝点水就好了。那一刻,别人终于有了同理心,我若再哭,就不对了。偷偷把泪水揩掉,继续心有余悸找菜吃。

那次的辣太过深刻,一辈子忘不了。

大约是去年,在网上看见一个科学家发布宣言:辣,不是一种味道,它根本就是一种痛觉。

——我多年的冤屈终于得到了伸张,那一刻,真想隔空与那位科学家握一握手。

今早,在菜市,看见许多辣椒秧子,用稻草扎着,一小把一小把地,相互斜靠在一起。每年清明前后,蔬菜的秧子们都陆续上市了,准时得出奇,真是神鬼齐一啊。特别羡慕那些买蔬菜秧子的人——竟然有块地去伺弄它们。

小时候,在老家,我妈妈每年春上都要栽一垄辣椒。

把地修葺一新,用锄头依次挖一个个小坑,将事先沤好的底肥用手一捧捧地捧到小坑里填平。她用右手拿菜刀,将刀尖插进底肥处,略微扁一下,霎时出现一个三角形小缝隙,她左手拿一棵辣椒秧子往缝隙处一插,接着培土,一棵辣椒就算栽好了,再轻轻把整棵辣椒秧子往上提提。我妈说,要用巧劲提,劲大了,会把整棵辣椒从土里提起来;轻轻地提,为的是让刚栽下的辣椒秧子不窝根……我喜欢跟在后面浇水,是定根水。每个黄昏都去浇,直至辣椒秧子全部活棵。接下来的日子,就是见风长了。妈妈偶尔扛一把锄头去锄草,松土,或者描描水肥。到了初夏,辣椒长高了,发了很多枝杈,碧绿的叶子蓬地到处都是,然后它们就静静开花了。

辣椒是很谦卑的一种植物,她的花,是白花,一齐把头低下来,默默芬芳。我只有蹲下来,把头略略伸进菜垄里去,才能发现一朵朵小白花儿,全是五个瓣,多一个瓣,再也没有,蜜蜂嗡嗡绕绕的,不几天,花落了,小青椒神奇地探出头来,夏风有了热意,辣椒一天长一点,一天长一点,终于长到一拃长的样子,可以摘下吃它们了。

印象里,妈妈也不是多爱吃清炒辣椒丝的,她也嫌辣——我的口味随她,一直很淡。我们家那一垄地的辣椒,总是要一直养到全部红了,才把摘回去。

我妈妈喜欢熬辣椒油。

把红椒洗净,控水,辣椒籽也留着,稍微自蒂部切一个十字架,一只只丢到滚沸的菜籽油里,小火慢熬……一只只辣椒在橙黄的油里翻滚沉浮,真香啊,肥嘟嘟的辣椒熬到后来,只剩下一张薄皮,那些水灵灵的肉质都化为了无形,把辣椒皮捞起丢掉,辣椒油冷却后装在玻璃瓶里,下面条时,拌进去一点,我妈说,很香,很好吃。小孩子只嗜好甜食,对于辣味,总是本能地拒绝。我未曾吃过辣椒油拌面条,因为根本不稀罕面条,唯独爱吃家乡的米面——仿佛闻过了辣椒油的香味,已然满足。

及至定居合肥,去公婆家搭伙。那真是要好好写写我婆婆对于辣椒的爱慕,简直是九段选手——每一顿饭,如若没有辣椒,她是吃不下的。

公公常讲:我认识你婆婆那会儿,一看见她吃辣椒,头顶就直冒汗啊……可是现在呢,她终于把他培养成一名无辣不欢之人。

盛夏,连做一道汤,都不忘放些干辣椒进去,辣得人性情大变。当初几年,吃完饭,把嘴一抹,遂回自己居处,回去的一小段路上,还不忘向家属控诉:你们是什么家啊,每一道菜都放辣椒,想要把我辣死吗?

尤其接受不了的是,比如,一道肉丝炒辣椒,连辣椒籽都不去除,直接炒,看着那些上下翻飞的辣椒籽,邋里邋遢地裹在菜里,叫人无从下箸。他们的解释是,若把辣椒籽去除了,就不辣了。真是闻所未闻。

后来,自己烧饭吃。辣椒再也不进门。偶尔出去吃顿酸菜鱼,辣得要死,眼睛里都要冒火的样子。

近年,看见书上讲,巧克力、辣椒使人快乐。莫非甜味、辣味可以促进大脑中多巴胺的分泌?试过巧克力,好像收效甚微。好,那就吃辣椒吧。每逢情绪低落,就会在油锅里炸几只干辣椒,这样的菜吃起来,真的不一样,辣得直嗍嘴,不得不飞快地吃饭,哗啦哗啦半碗饭,一下吃进去,低落的情绪似乎有那么一点缓和。

到这里,方如梦初醒——辣椒它不是一种味道,它就是一种痛觉。这种痛觉刺激大脑中枢神经迅速苏醒,继而兴奋起来。所以,人的情绪便自然地从低落的泥坑里浮上来。

曾观察过嗜好辣椒的人,或多或少,他们的性格里趋于开朗的成分多。所谓开朗,意即想得开,比如我的公婆,心态极好,耄耋之年,什么都想得明白,活得开。我不如他们,可能是辣椒吃少了的缘故。还有一个朋友,也是无辣不欢,她性格特别好,既有执行力,又有决断力,令人羡慕,不比我,动不动就陷入精神的黑洞而自虐。

辣椒发源于南美。南美地区的人民天性热情开朗,他们的基因里一定融合了辣椒素的自然传承,热辣奔放,像一团永不熄灭的火,永不疲倦地快乐着。

有一次,看探索频道,一个北美的外景主持人去南美某地采访,他信心满满地对着镜头挑战世界上最辣的辣椒。我看见他吞进去一只辣椒,没嚼几下,遂泪流满面,整个面颊关公一样的绯红,表情异常痛苦,甚至颈部青筋暴凸,从他扭曲的面部表情上,我的记忆瞬间复活,又回到了小城曾被辣哭的过往。

一只小小辣椒为什么令人如此痛苦?没有了体面与尊严,当着众人无声地流泪……

可能是体内淤积了太多的寒湿,隔三差五地,我会做一道平凡的菜——炒绿豆芽。热锅滚油,丢进去一小把花椒,三两个干红椒,煸香,再入老蒜片,刺啦一声把豆芽倒进去,猛火煸炒,出锅,既麻又香且辣,无与伦比的美味,辣得咝咝的,像蛇吐芯子,一边用筷子找花椒粒,放嘴里咂咂,再吐掉。常做这道菜,也可以吃进去一碗饭呢。这碟平凡的炒豆芽,渐渐成了我在电脑前久坐数小时的犒赏。一个人的午餐异乎寻常的满足,所谓小辣怡情了。

一直想做一道菜,总是没时间,一直耽搁下来。

——我要买回五六条秋刀鱼,热锅滚油,下花椒粒,干辣椒丁,葱段姜丁蒜片,煸至焦香以后,再入秋刀鱼,逐一煎烤,至两面橙黄,喷黄酒米醋冰糖开水,小火慢炖……那该是何等好吃的一碟美味,想想都会滴口水。秋刀鱼的肉质永远那么板实实的,于舌上留存无比的韧劲,慢慢释放既麻且辣的余韵,不禁有锦瑟无端的幻觉。秋刀鱼食罢,倘若还有力气的话,何不去屋后甬道上,跑几个来回呢?

每个周末,孩子皆哭哭啼啼,不愿去上跆拳道课,不知费多少口舌,才劝进去。末了,放学,他总是笑嘻嘻地:妈妈,我在班上跑了几圈以后,不晓得多快乐!

那么,你不快乐吗?去吃辣椒吧,吃完了,再去跑几圈……你的世界就敞亮了,连风抚过脸颊,都要感恩的了。

三、酸

菜市里有一位老人,她腌出的咸菜,非常可口。秋末,有萝卜缨子;春初,是雪里蕻。特别喜欢买她的咸菜。虽说医生一再警告,咸菜是致癌的首要祸害,但,总有忍不住的时候,隔三差五,买一点,炒来吃,无论喝粥还是米饭,都喜欢搭一点点,下饭。

老人腌制的菜,最主要是酸,酸得刚刚好,不至于酸得倒牙。四川的泡菜,对我而言,简直太酸了,每吃点他们泡出的白萝卜或胡萝卜,似乎两排牙齿丝丝往外冒酸气,一直酸到牙根处,实在接受不了,过酸了。

这位老人腌制的菜,酸度刚好,关键是辣——她把朝天椒、老蒜辦、姜粒都切切碎,拌进去一起腌,末了,发酵好,整个大玻璃罐,用三轮车拉来菜市。偶尔,我用筷子搛,不小心搛到罐外了,她爱惜得不得了,立即用手拾起来放进嘴里,一点点都不愿意浪费。

当然,说到中国的酸菜,还数东北和西南两地的最有代表性。东北的酸菜材料就是大白菜,每一家都腌制的吧,一缸一缸码在地窖,直到大雪隆冬之季,用来炖猪肉粉条,炖蘑菇小鸡,一炖一大锅,咕噜咕噜冒着泡。常常从电视的美食节目里看着这一幕幕,直咽唾液。东北人甚至连做鱼杂汤,都热爱丢点酸菜进去,看他们围炉狂吃,酸酸辣辣,不知多提味。东北人的体格一直高高大大的,酸菜一定起到了不可或缺的功劳吧。至今,也没听说东北人的致癌率高于别的省份。

偶尔,超市里也有卖泡菜的,整棵大白菜剖开,抹了数不尽的辣椒粉,色泽也是诱人得很,偶尔在征得主人首肯的情况下,撕一丝丝入嘴,一味的傻辣,充满整个口腔,品了半天,不见酸的影子,也没兴趣买了。这种腌菜,一定要酸酸的,才正宗。后来,听说,我们这里超市售卖的所谓东北酸菜,大抵是假的,并非来自东北那旮旯,不过是本地人炮制的而已,口感上差强人意,则是一定的了。

从未吃过酸菜饺子,就一直满怀幻想地期待着——那肯定是世上最好吃的一款饺子,把肉糜拌在酸菜里,入嘴,酸鲜杂拌,人间至味,莫过如此吧。

发源于西南的酸菜鱼,全中国人怕都吃过的。这一味,任凭如何割舍,也是放不下的。尤其盛夏酷暑,胃口差到极点,我总是去外面端一锅酸菜鱼,回头,老老小小,吃得大汗淋漓,最关键到最后,不忘拿着小勺子一口一口舀汤喝,怎么那么酸爽呢?喝得止不住哇。冬天如若想吃酸菜鱼,端一盆回来之前,买好茼蒿、金针菇、绿豆芽等,回家把那一锅酸汤重新坐到灶上,烧至咕噜冒泡,再把这些蔬菜下进去,稍后,囫囵上桌,简直太美味了。

一盆酸汤鱼好不好吃,就在于那家酒店的酸菜正宗与否?

小区附近便有一家小店,他们家的酸菜鱼特别合我们的胃口,常年吃他们家的。每次叫大厨多加点汤,回去涮菜。但凡我端只锅走到他家门口,老板娘便迎过来,笑嘻嘻地:要小份是吧,不加味精鸡精,微辣!我点头表示首肯。不大一会儿,一盆酸菜鱼做好了,再小心翼翼拎回家……冬天的时候,几乎每个周末,我们都要吃一顿酸菜鱼,翻滚着翻滚着,逐一把鱼片、蔬菜都捞起来吃掉了,最后,连黄澄澄的酸菜也不放过,在嘴里咕吇咕吇地嚼,别一份酸味于舌上回旋,羽化,升天,慢慢地,便脱离了俗世——袅袅的酸,何以如此脱俗清奇?每一寸味蕾之上,恰便是起了春汛,春林初盛,春波怡荡,春风十里,不如你……

从未有过一道菜,像酸菜鱼这么的百吃不厌。

酸味,是五味里最令人流连的味道,如青梅之酸,每一次相遇,都那么清新扑面,永不厌倦,如恋情,如不死的光荣梦想,值得人一再追求,而无从悔意。

醋之酸味,也是独一味吧。听说山西人酒宴上,都会先喝一盅醋的,一为开胃,二为养生。不无道理,真正的食醋,也是粮食的精华呀,个人觉得,喝醋比喝酒好,越陈越香。我们家厨房里一直被山西陈醋占据着,早些年,是镇江的香醋,后来,试了山西醋以后,感觉后者比前者更加浓郁些。我们吃的市面上售卖的陈醋,也不晓得可正宗?醋精勾兑的假醋,也不是没有的。

但凡下厨房,关于醋,无所不用其极,烧肉片肉丝,放醋;红烧肉,放醋;烧鱼,更不能少了醋;即便煨大骨汤之前,也会滴一点点醋进去,煨出来的汤汁更显浓香。近年发现一款凉拌醋,特别好口感,每到夏天,用它拌黄瓜、拌木耳、拌紫甘蓝,别提多带劲了,微酸,末梢有一股甜意,酸甜的口味也提食欲得很,有时,孩子将黄瓜吃完,连碗底的醋汁都一齐喝掉。

人一生也不知吃掉了多少瓶醋。

醋入嘴是酸的,但它恰恰又是碱性的(似乎一切入嘴发酸的食物都是碱性的)。一个人倘若荤腥过多,喝点醋去中和一下,一为消食,二为使得体内酸碱平衡,这样也不会得癌了吧,我常这么想当然。

要说酸味,我还是忘不了家乡的腌萝卜,觉得它是这个世界上最可口的一道小菜。每年霜降以后,就把田里的萝卜起了,挑到圩埂上暴晒,黄昏收起来,垒成一堆,第二天早晨再去摊开,如此三四天,萝卜里的水份挥发得差不多了,挑到河边洗干净,再次把水控干。买回粗盐,把萝卜拌了粗盐,在木盆里揉透,焖一夜,第二天,装坛,要杵得紧实实的。这是力气活,大人才做得动。把萝卜一点点地装进去,再用棒槌杵,大人杵得脸颊彤红,手背上都显了青筋,杵得盐水往外流,把地都染绿,绿荫荫的绿,猪闻着了香味,胖颠颠地跑过来,舔几嘴,哼哼地离开;鸡看见了,也不甘落后,迅速过来,朝地上啄几下,咯咯咯地又走了;树上的小鸟胆子小,不敢下来,就停在枝头咯叽咯叽地叫几声,它们无比羡慕人间的猪和鸡吧,可以跟人类打成一片。

整坛萝卜被杵得夯实,这样子,空气进不去,把坛口封上一张干荷叶,麻绳扎扎紧,搬至柴屋角落里,慢慢发酵,个把月的时间,就有腌萝卜吃了。启开荷叶,香气四溢,一只只掏出来,直接吃,酸,脆,香。童年的记忆里,那真是人间至味,一直忘不掉。讲究点的人家,在锅里烧点菜籽油,把腌萝卜炒炒,炒至萝卜皮焦黄,吃起来另添了一股油香。只是,大部分人家掏出来便吃,堆在粗瓷碗里,早餐喝粥,用来佐菜,一只萝卜搛到粥里,立刻沉下去,喝一口粥,用筷子去粥里找,搛到了,咬一口,再把那半只重新放到粥里,呱吱呱吱,嘣嘣脆,酸溜溜,酸得恰到好处。彼时没有多少油水,我们做小孩的,一餐可以喝两三碗稀粥,可吃掉半碗腌萝卜——年年如此,自年少吃到耄耋,也不见谁患了癌?怎么到了当今,连腌制的酸菜也极少问津了,患癌的却层出不穷了?

——根源并非出在腌菜上,应该是农药的大剂量滥用而导致的不可逆的结果吧。

家乡的萝卜小得很,圆滚滚的,适合腌制,每家每年都要腌上几坛,从大雪纷飞的隆冬吃到春上,吃到盛夏……直至秋天,新一轮萝卜又该起了,一年一年就这么轮回着。我们的味蕾早早有了腌萝卜酸味的记忆,这种酸,是一种基因密码,一直存于血液里,流传千年而不变。

四、甜

晚餐一碗小米粥,食罢,想着在沙发上歇息五分钟,再出去散步,哪知这一靠,便再也起不来了……胃疼来袭,那滋味无比熟悉,犹如吃过大寒的螃蟹引起的不适感——原来我的胃寒湿到连寒性小米粥也不能食的地步了。家属准备熬点姜糖水,真是疼得来不及,喊他挖了两大勺蜂蜜冲水喝,以快速缓痛——无比神奇的蜂蜜水,刚喝下几口,疼痛便缓解一点,待把半杯蜜水全部喝尽,疼痛感恍若影子般,也是若有若无的,淡淡的了。

同事出差东北带回来的五斤椴树蜜,我无比珍视,平素舍不得喝,留给孩子,每天放一勺至早餐奶中给他消火。大家心照不宣,超市里几乎买不到真蜜,曾喝掉无数假蜜。假蜜,太甜,甜至发齁地步,简直是傻甜;真蜜,微甜,刚一入嘴,别有一股植物的清气冲过来。一般人,闻不惯。

这个世界上,我以为的——最美好的甜,当然来自蜂蜜。

蜜蜂作为甜的制造者,值得人类歌颂。采百花而酿甜蜜,辛勤劳苦,兢兢业业,为的是未雨绸缪,给自己储备着用的,哪曾想被聪明的人类掠美了去——真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啊。

蜜蜂太过勤劳,孜孜不倦酿得太多了,假若我们人类不吃它们的蜜,它们自己怕也是吃不完的吧。

多年来,一直受消化系统之困扰,看过一些医书,皆建议早水晚蜜:早晨空腹喝温开水,促进消化排泄;晚上临睡前一杯蜂蜜水,养胃。早晨的温开水倒是容易坚持,但到了晚上,基本上就是一碗粥,或一碗面条,再喝蜜水的话,胃就显得胀了。这理由也是,也不是——主要是真蜜太难求了。

曾经在四川一个叫水磨的小镇上,看见山里人售卖野蜂蜜,一块块,玛瑙色泽的,透过太阳,泛着宝光。那一块块巨石一样的野蜜里,不均匀分布着气泡一样的小白点点,闻之,清香。可惜路途遥远,携带不方便,擦身而过了——野蜜那样的光泽接近琥珀色,也似玛瑙,黄溜溜的,无比坚硬,要爬到多高的山,才能采一点回来呢,甚至冒了生命的危险。东南亚人去巨崖上采燕窝,同样冒了生命危险的。我觉得后者可吃可不吃,损毁小精灵燕子的窝本来就是野蛮的行为,不值得推崇——要说养颜,桃胶、猪蹄同样含有大量胶原蛋白,一样养颜。燕窝大抵是阔太太们、明星们的座上客,不值得炫耀。

蜂蜜才是平民的,透着普世的气息。但,随着工业化的兴起,那种成批量的车间生产早已被虚假所替代了。曾经因为无知,吃了三两年之久某著名企业名下的掺了大量黏稠剂的假蜂蜜。这批蜂蜜里,竟然还标注有一款——天山雪莲蜜。后来被懂行的人揭露,蜜蜂怎么可能在低温的天气里飞到那么高的海拔去采雪莲花的花蜜?蜜蜂冬天是不采蜜的,它们躲在窝里过冬,春天才会飞出去采花蜜——这是常识。可是,无良商家却偏偏敢于反常识的宣传——是因为低智人群太多的缘故吧。我曾也是低智人群中的一员,不晓得花掉多少冤枉钱。

目前的中国最为缺乏的是诚信和品格,而执意做一个老实人就需要无尽的吃亏。也不知这列崩塌的火车开到哪里去,才是尽头。

有一阵,同事网购新西兰蜂蜜,价格巨昂,非一般人可以消费。

有一回,一个美国的读者朋友说要送我非洲蜂蜜,我婉言谢绝了。无功不受禄的心理作祟,最怕欠别人的人情而还不起。那时尚没有孩子,假若是如今,说不定就慨然接受了,也说不定。

还是这位朋友,曾经寄过乌黑的巧克力来。

嗯,这个世界上,第二美好的甜当然来自巧克力。那是夏天,寄到我手里时,所有的巧克力皆融化成了一坨,我把它放在冰箱里冷藏一天,迅速变得坚硬。只是,吃它的相颇不雅观——需要抱着一坨巧克力啃一口,鼻头上全沾上了黝黑的巧克力屑,小丑一样地,因为好吃,也顾不得及时擦掉。那是我吃到的最醇正滋味的巧克力,丝滑肉软,云一样轻盈,于舌上化至虚无,偶有回甘。起先是一丝丝苦。苦与甜之间有一根抒情的纽带,在牵绊着你,自此岸到彼岸,需要一点点地探索。

巧克力的甜是没有边界的,它只有纵深,有一种建立在味觉之上的深邃无底,让你思考,回味,品咂……却怎么也无法将其命名。巧克力吃到后来,忽然有忧伤——这个世界上,何以有如此尊贵的美味?它是如何流淌出来的?不及几天,我就把那坨巧克力啃完了。

无比怀念那坨“进口甜”的滋味,仿佛已经忘记,却又深厚地印刻在脑海里。寄巧克力的朋友医生出身。彼时,我颇不擅于与人交往(现今亦如是),充当的总是话题终结者角色。依稀似乎寄过一本书给他国内朋友处,托之转交?他曾将我的文字翻成英文,只可惜,作为一个睁眼瞎,似乎领略不出好来。

人一生中,因为机缘,可以遇见很多朋友,但,慢慢地,也就散了。

——关于甜,让我又一次想起这位朋友。他的英文名,早已忘了。

孩子无比贪恋甜食——无非,平常,做一碟糖排,或者拔丝带鱼。做这些甜口,颇繁琐的,根本没时间侍弄。我们家很久不做这两道菜了。

近年,可能是味蕾退化之故,渐渐地,也有些贪恋甜食了,喜欢熬银耳莲子羮,加黄冰糖,熬到粉糯糯的程度,舀到勺子里,发出颤微微的抖动,夜里喝一杯,胃里无比舒泰。

这个世界上第三美好的甜,应该来自我家乡的山芋糖稀,承载了我一整个童年的甜蜜记忆。每逢腊月,家家都要熬山芋糖稀,用它来做炒米糖。以麦芽作引子,经过漫长的加工程序,然后在一口黝黑的大铁锅里羽化出橙亮透明的糖稀,舀一口喝,仿佛一生的甜蜜都集中在舌尖上,慢慢滑入喉咙胃囊,连肠子都感受到了甜——不然,肠子为什么要呱呱呱地叫呢,它被甜得在腹腔里跳舞吧。

与外婆一起生活的童年,依稀记得,家里来了客人,她就去碗橱里拿出糖罐,挖几大勺红糖,用红褐色的糖水招待客人。这是最有情有义的法子了,不然,就去打三只溏心蛋,也是加了红糖的,端给客人。孩子爸爸也曾回忆自己小时候偷吃红糖的经历——趁家里没人,跑到厨房的碗橱边,垫一只小凳子才可够着,飞速地旋开糖瓶盖,把手伸进去抓一坨已然结球的红糖包进嘴里……70后的记忆里,无论城市,还是乡村,糖都是稀罕之物,一直是短缺的,需用糖票购买,不比当今的丰裕。当年的上海大白兔奶糖,也是一代人的心水之物,每个人都有一段温馨记忆,藏在岁月深处,值得歌之颂之。

责任编辑丨何冰凌

由冬天的河谷而上(外一篇)

叶静

在我的现实生活中,很难找到这样一条与之对应的河谷。它隐约而缥缈,像一个梦:一些由卵石、冰凌、落叶和树根组成的片段就在眼前组接成冬天原始的图案;风从树隙间吹来,带着春天提前预告的信息;薄雾正在慢慢濡洇着均匀的色调,使时间在空间里凝固,使镜像顿然变成心像。宁静的光线和冷色的气氛都在渲染着同一个主题,那就是拒绝。

拒绝是一种品质,一如淑女操守着坚贞。冬天因为它的拒绝,河流得以慢流且渐次呈现白皙的胴体;冬天也因为拒绝,一些被删节的树叶将被泥土同化,进而腐烂和消亡。鸟儿绝大部分已经离开了这个地方,尽管旧巢仍然安放在树枝上。走在向上的河岸,跟走在通往黎明的梦径没有什么两样,只要有一个出口就够了,黎明只有一次。

泠泠的水声是在冰下发出的,像琵琶的软弦,一阵阵弹在童年的记忆中。记不清楚是我几岁的时候,跟随祖父曾经走过这么一个冬天的河谷,但那是一场大水之后的河道,许多树木还倒在河床上,拦住了一些石头、浪渣和藤蔓,偶尔也能见到动物的尸体。祖父的草鞋常常被细小的根须绊住,而我则干脆穿上了祖父新买的棉胶鞋,好在这里并没有玻璃或者瓦瓷的碎片;卵石光滑而且隐忍,即使是新鞋也不会受到多大伤害。也不记得是不是独独为了这双棉胶鞋,祖父才带我穿过这个河谷,让我见识了大水之后触目惊心的惨象。我那时想,河谷上游一些人家的房子是否也被冲毁了,他们家的橱柜笼箱是否也就是那些浪渣中的一分子?进一步想,他们是什么时候住进了那么深的大山,难道是为了追求什么或者躲避什么?这样想着,一个趔趄,我和冬天的河谷就彻底拥抱了一下。

很多年以后,我的父亲患病,我为他捡药,一个人走过一条类似的河谷——我们这儿在修通公路以前,都抄近路走河谷。也是冬天,跟我差不多高的灌木大多落尽了叶子,密密地排在似路非路的河边,在冷风中一不留神就划破了我的脸和手。冬天的皮肤竟是那么脆弱,就跟冬天的薄冰一样,还没听到嘎巴一声,你就已经掉到冰冷的水里。一道道血痕留在了十多岁的手脸上,父亲却没能留在这个世间。苦药的渣滓和那叫做蝉蜕的药引子,一直在我的记忆里泼倒不掉,冬天于我,就像彻骨的疼痛之于父亲,也像温暖的抚爱之于祖父。一生的路有多长,谁知道呢?一生要走通几回河谷,也是不可先知的。

堂弟家的女儿出嫁,本来也是要走河谷的。冬天,日子定好了,按照乡俗,嫁妆要请人抬到那家,新娘要让兄弟背出家门。忽而路通车来,一切繁琐的习俗都免了。我是要告别河谷了,是否也要告别冬天了呢?已经多少年没有见过那厚厚的河冰,北风虽然年复一年仍在刮着,却已然少了往昔凛冽的底气;也许山里植被好了,大水即使咆哮一两回,河床却还清清爽爽,卵石仍是玉白,藤条仍是高挂,鸟巢里仍在温暖着来年的啁啾。

无论偶然抑或必然,似乎都是命运把一个家族或一群土著打发到那么僻远而闭塞的山沟里,繁衍了一代又一代,他们由河谷而下,像第一个闯过三峡的人一样,小心地探视外面的世界,惶恐地放飞他们的好奇。他们生命的轮回不在阴阳二世,而在于沿着河谷上上下下,进进出出。他们的生命之歌便是那飞流瀑布之声,他们的希望之光便是那花开花落,日落日升。可能是谁将日历翻得太快,原本还不知要走多少代的河谷,现在一下子成了山人的财路,成了外面观光客的旅游之路,成了现代文明寻根问祖的天路。

很多年了吧,我们单位几位同事相约,从河谷走到县城的车站,去杭州一游。站在西湖边上,置身武林广场,我的一位长辈同仁慨然叹道:“老天,为何不把我降生在这里呀!”虽然这位长者早已作古,我心里却还时时印着他的感叹。还有一次,我拿着地球仪上课堂给我的学生上地理课。课间,一只蚂蚁爬到了地球仪的北极,一个学生忽然感慨:“小蚂蚁你为何选择到北极去呀?地球上有多少好地方呢!”虽是一哂,然而足以令人遐想万端。

我走在一条冬天的河谷里,这里的一切都在拒绝着我,是时间在拒绝吗,是空间在拒绝吗,或者是所谓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在拒绝吗?我没有理由拒绝这“拒绝”,也就是说,我应该接受它,接受它的冷漠和岑寂,接受它的高傲和深邃,甚至接受它的睥睨和诅咒……

我由冬天的河谷而上,在那些被埋葬在大山里的灵魂看来,这是一个逆子的身影。那些带刺的灌木有理由把我刺伤,那些高大的乔木也有理由将我看做低微的爬行动物。卵石在世俗里圆滑,却在沙砾间沉淀;瀑布从崖头跳下来,完全不是为了要跟你争执什么;峰峦回合,如环环交臂,它们守护的是历史的贞操。

我一个人走在冬天的河谷,北风带着卵石、冰凌、落叶和树根们走在我的身体里。

砂锅

我始终如一地站在砂锅一边,依偎着那种自言自语似的咕哝,回想我曾经聆听到的世上最美妙的乐音。倘若母亲在世,她也一定站在砂锅这边,替世上那些最不善于等待的人进上一言:日子是熬出来的。

上帝交给我的砂锅与我母亲要我买的砂锅完全是两种样子,这没办法,上帝就是上帝,母亲则只能是母亲。她们不在一个厨下吃饭,不能切磋出一些关于人品物品的质量问题。我买回来的砂锅,正好在底沿边上有一个砂眼,一如一个人在某一个人生阶段出了点纰漏。一个人一时出了问题,轻则影响他的声誉、升迁或者利益,重则一辈子的前程就给毁了。砂锅不,它在底边上出的这个纰漏——一个极小极小的孔洞,眼睛根本看不见,除非老手把它摁到水里去,才有可能向里面渗进一点儿水——它照样可以用来炖汤,煨野味,煲豆粥。母亲发现了这个瑕疵的时候,我正在背诵一首古诗,记不得它的内容了,大概是一首关于诗人佳兴的口占吧。在那炉火越旺沸汤越是欢跃的时候,炉子里的木炭仿佛受了侮辱,发出极端反常的呻吟,接着白雾升腾,一下子就弥漫了半个屋子。我从乡村窑棚买来的这只崭新的砂锅,就这样在母亲的责怨和遗憾声中成了一件问题炊具。

当我再次扫一眼这些放在眼前的电动炊具时,那只砂锅早已退出了它的历史舞台,那些瓦砾碎片就像一页页曾经吸引过不少眼球的履历表,现在已经随着倏忽而过的热风冷雨,归入了乡土,岑寂了它温情的吟唱和激情的沸腾。

窑棚里住着两个窑匠,一老一少,老的六十来岁,眉毛泛黄,两条腿似乎不一般齐,说话声音尖细,且喜欢拖长腔;小的也许是他儿子,也许不是,二十多岁,身材单细,却玲珑,一口极白的牙齿。他们除了做砂锅、粗陶腌菜罐,还做火钵,就是“红泥小火炉”那样的盛火器具。那个冬天的早晨,我去买砂锅,还有火钵,老窑匠拖了长腔来一声“有咧——”顺手拎过一只砂锅。那砂锅刚从窑里出来吧,身上还带着草灰,带着温暖,它让我一下子就觉出了日子的味道。没有从清冷的冬天熬过来的人是觉不出这种味道的,草灰是什么味儿,烧制的泥土是什么味儿,从微温的砂锅里想象出那些汤汁蒸腾着热气又是什么味儿?因此,谁还能注意这么一只周正浑圆青褐厚实的器物竟隐藏着针尖大小的一个眼儿。那会儿我正读小学四年级,我的老师们即使各具慧眼,也难以发现我几门功课都很优秀之下却暗藏着一门不及格的科目。我在学校老实得如同一只砂锅,我在冬天穿的那件灰蓝短袄也像一只砂锅。我那数学科目的“砂眼”更难发现,那会儿不搞什么测验考试,老师凭直观或提问推测学生的各科成绩。欺骗式的循环就是这样来的,砂锅欺骗了我,我欺骗了老师,老师欺骗了我的母亲。好在那个冬天一点儿都不冷,我家的厨房里毕竟有了一只温暖的砂锅。

可以这么说,许多年后,我的很多老师我都记不得了,但是那两个窑匠,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我不怪他给了我一只有纰漏的砂锅,不,我一直都没有埋怨过,尽管我母亲在家里骂过他,我惦记着他们的模样,就像惦记着我的童年,也像惦记着我成长的印迹。他们用两双粗粝的手,用我的家乡到处都有的那种红泥,用小河里舀来的水,用就近山上砍来的柴草,将晨霜暮气搅和在一起,将朴素寒伧堆叠在一起,就烧出了那一排排的罐罐坛坛,就把一个老冬天烧制得温温热热,脆脆生生。你随便拿起一件陶罐,叩指一敲,叮叮当当,余音挂耳。设若在老窑匠面前提得一件歪货次品,他定会当场慨而掼之,那一声闷响,就像老人的一声咳嗽。老窑匠口碑甚好,我是绝不怀疑的。

窑匠做的货多了,也会自己挑下乡去卖。有一年快开春了吧,我领着几个同学到另一所小学去玩,路上正好碰上老窑匠卖货。一个同学胆子特大,竟然对着他大声说,挑窑货的断了扁担——没一个好的了。这本是乡下一句歇后语,然而在那个大清早,在老头当面说这不吉利的话,怎么会不让他气极呢?我清楚地看见老人眼睛瞪得老大,打杵在地上戳得吭吭直响。

药罐也是砂锅。

我从记事时起好像就没少见药罐离开过火炉。先是祖母病着,神经兮兮,颠颠倒倒,靠中药控制着她的躁动。后来父亲患上胃癌,草药汤也没少喝。母亲瘫痪八年,我不知道给她换过几只药罐。我的意识中,生活的气息仿佛就是草药的气息,亲人的希望也许就在炉火的微光。

砂锅有两只耳朵,那是它的端手;药罐只有一只把子,且很少有盖子。当药罐换成了砂锅来熬药,那苦水可就要喝到头了。我经常到邻居家拿回我们家的药罐,这怨不得人家借东西不还,乡下习俗,借药罐是不能主动归还的,哪怕它在你家呆上三年五载。药罐与疾病与晦气如影随形,最好是它自己破了,碎了,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拿回我们家的药罐,煨我在课余时间上山挖药草卖掉换来钱而后再在药店里抓回的草药,试图治好我父亲的病。有时候母亲倦了,睡了,我一个人守在药罐与炉子旁,我看见药罐也像砂锅那样噗噗地喷着热气,袅袅地腾起白雾,只是它喷出的唯有辛辣、苦涩和一些莫名的异味。我看守着一只药罐,就如同看守着一个逃犯,我明白草药的精华是会逃逸的,它借着舒服的歌唱或痛苦的呻吟,飞快地逃到火炭里去,逃到青灰里去,甚至逃到一罐干燥的药渣里去。我庆幸能够防止它逃走,这是从苦日子里爬过来的孩子独有的本领——若干年后,当我站在讲台上,向我的学生问起草药的煎法,他们鲜有所知。我就是凭听觉来判断药罐里还有多少汤水,或者凭嗅觉闻出药汁熬煎的火候。

父亲最后一帖药是用砂锅熬的,但他没有把它喝完。看着那一大锅又黑又浓的草汁儿,我同样没有埋怨那位小镇上的“庸医”。他不仅对死亡束手无策,而且对他自己的生活都没有把握。他小小的卫生室里堆满了长长短短青青黄黄的药草,命运却不容许他在其间安放一个为他点燃炉火做顿便饭的女人。几次搜查几回批斗,那个四十岁不到的乡村郎中,就形同老迈,衰朽不堪了。据说有一回他写了一首爱情诗,被公社武装部长瞧见,险些让手枪柄敲破了脑袋。我们都知道武装部长有一把很好看的手枪,身边还有两个很好看的女民办教师。“听我的话,提拔你当营业员!”他经常这样对身边的女教师说。我想,我生不逢时,要是更易性别,我一定要好好干,争取让他提拔我当营业员。我没有什么奢望,就想给我父亲买一条擦汗的大手巾。

药罐和砂锅耐不住时间的考验,最后没有不破碎的,与之一起破碎的还有许多懵懂的心事,还有一些欲望的雏形,还有家。除了唯一的妹妹,亲人都走了。我找不出哪一块碎片属于那一只砂锅,就像我不明白哪一重心思应该熨帖哪一个亲人所弥留的遗憾,或者哪一片雪应该敷上哪一块疮痍的山体。“一声脆响,又是泥土。”这是说陶器吗?这是上帝对我的耳提面命吗?

瓦罐不离颈口破,包括砂锅。

我的那只底沿有个“砂眼”的砂锅,一直用了好多年。左邻老吕家的妈妈说,用点猪肝和上粘泥,涂上去,烧一烧,就没事了。果然,这“眼”真愈合了。人的纰漏往往愈扯愈大,“砂眼”却愈来愈小,竟至于无。难得糊涂!烟熏火燎,尘垢堆积,只要你不挑剔,就是绿豆大的砂眼也不影响它“熬下去”。

一天,我看见一只在场院里走来走去的斑鸠,就生出了想捕住它的念头,但是不能够,赤手空拳啊。终于有一天,我从安征表哥那儿学来了下弶捕鸠的办法,用麻索和竹篾套住了一只。砂锅里炖出来清水斑鸠,味儿并不怎么可口,汤汁还有那么一点腥膻。母亲呢,她是不吃的,也不反对我捕鸠,她的心思我明白一些,她对着砂锅说了这么一句话,她说,这锅子还能用,谁想得到哇!

它后来究竟是怎么破的,我一点也记不起来了。

于是,我想起来了“将军难免阵上亡”的前一句。也许是吧。

砂锅在我们乡下仍是上好的炊具。前年在国家级森林公园鹞落坪的一个偏远村落,我见到山民还在使用粗糙的土制砂锅。它另外生出两个笨拙的耳子,被铁丝串着,吊在火塘上面。下面熊熊燃烧着大柴,那是整棵的树根,大而耐燃。砂锅里飘出熏肉的香味,一家人围着火塘或嗑瓜子,或闲扯家常,或瞟一眼饭厅里闲播着的电视。我想,这才是真正地享受着人间烟火。一群人上前了,一群人落下,生活的公平在于享受者的心境和状态。一个哪怕再时髦的现代人,他就是在另外的星球上走了一趟,回来还得被世俗所包裹,他吃着砂锅里炖烂的食物,总会情不自禁地赞赏着“好吃”。他在被虚荣和表象烘托着乐不思蜀时,并不知道他自己竟然也是当年女娲亲手捏制的泥土的后代。老窑匠清楚他那双手只能捏制陶器,不能捏造生活;乡村郎中更是在用桔梗或沙参一样枯瘦的双手,为他的生活谋一个遮风避雨的栖身之地;而我的父亲母亲,简练到只用“熬下去”三个字便概括了生活的味道。一种自我安慰是,上帝自己不能来陪伴你,为你分解痛苦,但是他打发了像砂锅或药罐来与你一起感受生活的味道。这使我想起屠格涅夫的小说《白菜汤》。一个农家寡妇又死了独子,她形销骨立,成了风烛瓦霜。但她仍不慌不忙地从一只黑锅里舀起白菜汤,一匙一匙地吞下去。妇人说:“我的心活活地被挖走了,然而汤是不应该糟蹋的,里面放有盐呢。”

这“盐”也在我们的血管里流着,它经过了各种各样的手,经过了各种各样的陶罐,也经过了各种各样的日子。

(以上文章载于《安徽文学》年第8期典藏散文)

责任编辑丨何冰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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